娄底广播电视大学
关于开展“文明院落”创建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根据中共娄底市委办公室、娄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娄底市创建“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工作实施方案>、<娄底市创建基层组织建设先进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娄办〔2015〕43号)及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娄底市中心城区“文明院落”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娄创文办〔2015〕2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独立院落管理,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建立“文明院落”创建长效机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着眼“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为依据,强化创建为民、创建惠民、创建育民的工作理念,激发电大小区参与文明院落创建热情,不断提升城市功能和管理精细化水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和市民幸福指数,提升城市形象和竞争力。
二、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娄底广播电视大学创建“文明院落”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李国平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校长卢再新任副组长,副校长杨遂生、刘希贤、纪委书记杨朝晖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杨朝晖兼任办公室主任,赵曼初 阳伟奇 罗峡 曹聚三 伍清玲 白珊为成员。
三、创建标准
(一)强化组织保障
1、主要负责人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带头组织、实施文明创建活动。
2、成立创建文明院落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3、制定文明院落创建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
(二)深化文明创建
1、制定院落居民文明公约,居民自觉遵守。
2、院落成员自觉践行健康、低碳生活方式,倡导家庭禁烟,衣着整洁,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居室内外卫生整洁。院落统一实行物业化管理,开启“洁美家庭”评选。
3、志愿服务网络制度健全,开展邻里守望、日常巡查、文明劝导。
4、院内成员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备良好的个人道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5、院内建有文化体育或健身娱乐设施。
(三)开展主题活动
1、积极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树立文明榜样。
2、根据端午、中秋、建党、国庆、重阳等传统节假日,开展各类主题活动,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3、积极组织开展或参与公益活动。
(四)强化宣传教育
1、加强院落文化建设,建设文化墙或文化橱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电大事业建设发展思路、院规民约、文明行为规范、礼仪常识、健康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严三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中国梦等内容。
2、院内群众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知晓率和参与率达到100%。
3、院内群众对本院落创建文明院落满意率≥85%。
(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
1、建立院落治安调解小组,做好群防群治、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外来人员出入实行登记制度。
2、邻里关系和谐,达到十无标准:无吵架斗殴、无黄赌毒、无偷盗失火、无重特大恶性案件、无信访事件、无群体性事件、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无封建迷信活动、无 “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无违反禁燃和殡葬管理规定等情况发生。
3、秩序规范,院内标识顺向停车,破损及时修补、绿化定期修剪,有专门人员负责管理,物品堆放管理有序,教学办公场所每天清扫整理,保持干净整洁,开展“文明院(科)室”评选。
4、公共设施布局合理,院内干净整洁,无乱搭乱建、乱贴乱画现象;无种植蔬菜、饲养家禽问题;建筑物外墙无油渍、油污;除四害工作落实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文明院落”创建是娄底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抓手,是建设幸福家园、美丽娄底的重要内容和实现途径,全校务必坚持“三严三实”要求,明确工作责任,建立长效常态管理适运行机制,务求文明院落创建工作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走在前列、树立标杆。将该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工作计划,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适当经费,加强指导、检查和督促。
(二)严格标准,认真整改。要制定可操作的措施和办法,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和评选程序,把好关口,推进工作,确保上报的结果经得起领导小组的复核,经得起市民群众的评议。
娄底广播电视大学
201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