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要求,我校各党支部任期届满,为认真做好此次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加强我校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扩大党内民主,在集中广大党员群众意志和智慧的基础上,把思想觉悟高、工作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拔到党支部领导岗位上来,为推进学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实施范围
娄底电大三个在职基层党支部(老干支部已提前换届)
三、目标要求
1、时间安排。10月10日全面启动,10 月25日前完成此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
2、支部委员设置。根据我校党支部党员人数及实际工作需要拟定:设立党支部四个,分别为行政支部、教学支部、 联合支部、老干支部;党支部设:支部书记1名,组织委员、纪检宣传委员各一名。
3、选举办法。分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采取党员自荐、互推,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支部有选举权的党员应到五分之四,得票超过半数当选),选举结果报机关党总支审核,由学校党委研究后下文。
四、原则标准
1、换届选举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党管干部、扩大民主原则;精干高效、结构合理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原则;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原则。
2、支委候选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中共正式党员,一般有3年以上的党龄;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的领导和监督;作风民主,工作扎实,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处理复杂事务和管理公共事务的能力;政策法纪观念强,善于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能够正确把握和解决新时期各类矛盾和社会问题;有较强的宗旨观念,联系群众,乐于奉献,积极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党员,不宜推荐为支委候选人:不按《党章》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期交纳党费的;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调查,或受过党纪处分且未到《党纪处分条例》规定时限的;参加封建迷信活动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其它不适宜担任党支部委员情形的。
4、支委会改选后,如支部书记、委员因岗位调整调离原支部,则重新选举支部书记、委员;如党员岗位变动,则随即转入新科室所归属的支部。
5、在职党员退休后自动划归为老干支部管理。
五、实施步骤
换届选举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为:
(一)发动准备阶段
1、制订方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和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订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宣传动员。分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工作动员大会,明确换届选举的工作方法、步骤。
(二)组织实施阶段
1、党员投票。学校党委班子成员主持召开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由到会党员投票选举新一届党支部委员。
2、总支审核。各支部将选票及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名单报送机关党总支审核,机关党总支将审核后的结果汇总报学校党委。
3、党委把关。学校党委召开党委会议,确定各党支部委员名单并下文。
六、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今年我校党组织建设的一件大事,事关全校事业发展的大局。换届选举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由机关党总支及各党支部组织实施。并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李国平、卢再新担任组长,杨遂生(常务)、刘希贤、杨朝晖为副组长,罗青、白珊、张朝晖、罗峡、彭介华为成员。
2、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换届选举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指导责任,了解掌握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指导督促各党支部按规定严格程序搞好换届选举工作。
娄底广播电视大学机关党总支
二〇一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