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娄底电大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扩大专题学习会议。党委书记李国平主持会议,党委委员、副校长刘希贤作专题辅导报告,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全体教职工参加了学习。
会上,刘希贤副校长从党组织请示报告主体、党组织请示报告事项、党组织请示报告程序、党组织请示报告方式等多方面解读了《条例》。他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党中央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推动全党上下更加坚决地贯彻执行这项重大制度,进一步提高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他强调,学校的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条例》的内涵、原则和要求,不折不扣地把请示报告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体现在实际行动上。
党委副书记、校长卢再新,党委委员、副校长戴晓晨分别作了中心发言。卢再新校长指出,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是我们党从历史兴替中得出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治党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个重大原则。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开班仪式上,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中华民族的千秋伟业,着眼百年大党的使命担当,深入阐述了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要一以贯之的重大问题,具体而深刻地分析了我们所面临的各种风险挑战。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彰显深沉的忧患意识,体现高远的战略视野,为全党同志上了居安思危的重要一课。戴晓晨副校长在会上表示,制定出台《条例》这部基础主干党内法规,全面规范和加强请示报告工作,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全党统一意志和行动,对于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具有重要意义。
会上,党委书记李国平作总结讲话。李国平书记指出,作为教育工作者,贯彻落实习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提升重大风险预防与化解能力,就是要在本职岗位上努力担当,扎实履责,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理念,落实教育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通讯员:伍清玲、陈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