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电大决定2009年继续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表彰活动。
评选范围:2009年1月和7月中央电大开放教育本科(专科起点)及专科毕业生。
评选条件及程序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电校学〔2008〕4号)。其中,综合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毕业作业、毕业设计、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等)成绩为良以上(含)或不低于75分。
2009年度起适当调整优秀毕业生推荐比例。省级电大按照以下比例向中央电大等额推荐优秀毕业生候选人:(1)毕业生人数在一万人以内的,每千人可推荐1人,最多推荐6人;毕业生人数不到一千人的,可推荐1人。(2)毕业生在一万人以上,不到一万五千人的,可推荐7人;不到两万人的,可推荐8人;按此类推,每五千人可增加推荐1人。
以下情形之一者可不受推荐名额限制,对学习成绩的要求亦可适当放宽:(1)在读期间或毕业后获得国家、省(部)级荣誉称号。(2)已获得博士、硕士学位后又参加电大学习,并且在读期间表现突出。
省级电大在推荐候选人时,应结合本校实际,注意兼顾不同类型的学生群体(如“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毕业生)。中央电大残疾人教育学院毕业生,由中央电大向残疾人教育学院单独下达推荐名额。
报送材料等内容详见广播电视大学办公自动化系统。如未能在该系统中正常接收文件,请咨询开放电子公务研究中心(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8528698、58528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