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技术中心绩效考核目标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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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加办学效益、提高办学水平、管理水平,对从事教育教学、面向社会和市场的教育技术中心,实行经济目标管理,学校制定了以下经济指标和目标任务,根据完成的目标任务考核其业绩,决定其奖罚。并特签订以下责任状:
一、目标任务
1、确保计算机网络、卫星地面接收站、闭路电视网络、语音室、双向视屏会议室,阶梯会议室的设施安全正常运行。负责办公电脑的维修与管理。
2、保证所有机考的正常进行;收集各类教学资源、教学信息、管理信息,搞好校园网建设等各项职责范围内工作。
3、负责学生上机管理,负责网考全面工作和计算机无纸化(如保代考试、统考等)考试的组织安排及技术服务工作。
二、经济指标
1、基本经费:按人均3500 元办公经费包干,其办公经费包括: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电话费等。
2、校内收费:由各使用院科室从包干经费中划转(收费标准见娄电大字[2010]19号文件)。
3、校外收费提成:收费的 75 %上交学校,按 25 %提成给中心(收费标准见娄电大字[2010]19号文件)。
4、中心收费及提成用于技术人员加班补助及奖励,由中心视情况统筹安排,合理分配。
三、奖罚
1、完成目标任务:其所有员工岗位津贴、出勤津贴及学校福利由学校按标准足额发放。
2、包干经费节余80%可留作下年使用,20%用于内部奖励。
3、创收:上交学校金额超过10000元,学校另奖励中心超过部分的10%。
4、如因技术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校内网络不通或者机考不能正常进行,扣除中心相关人员当月岗位津贴的20%。因工作失职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带来重大负面影响的由学校视实际情况另行研究给予行政和经济上的处罚。
四、责任期限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生效,有效期从二O一一年一月至二O一一年十二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