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办学学院绩效考核目标责任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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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增加办学效益、提高办学水平、管理水平,对从事教育教学、面向社会和市场的联合办学学院,实行经济目标管理,学校制定了以下经济指标和目标任务,根据完成的目标任务考核其业绩,决定其奖罚。并特签订以下责任状:
一、目标任务
1、招生任务
基本任务:校本部完成招生任务: 80 人以上、外地招生120人以上(实际缴费人数)。
目标任务:校本部完成招生任务: 100 人以上(实际缴费人数)。
3、负责督促学生按时交纳学费及各类费用。
4、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相关院校及上级部门部署的教育、教学、科研等有关工作任务。
二、经济指标
1、提取经费:以财务室实际收缴的学生学费为基数,扣除上交联办学校的管理费用,余下部分的88%留学校,按12%预算给联合学院。
2、由学院承担相关业务往来单位的接待费开支。
3、由学院承担招生、教学、教务、教研活动等一系列办学经费开支(不包括招生奖励)。
三、奖罚
1、完成校本部基本目标任务,其所有员工岗位津贴、出勤津贴及学校福利由学校按标准足额发放。
2、经费节余部分预留40%作为科室发展基金,剩余部分可做学院奖励基金,由学院自主制定分配方案。
3、校本部招生超额完成基本任务1个百分点,另奖励:联院200元(依此类推上不封顶)。
4、未完成校本部基本招生任务:完成基本任务的80%及以上,扣发学院全年岗位津贴的20%;低于基本任务的80%,每下降1个百分点,再加扣岗位津贴的5%(依此类推扣完为此)。
5、因工作失职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或者带来重大负面影响的,由学院承担所有经济损失,学校视实际情况另行研究给予行政和经济上的处罚。
四、责任期限
1、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生效,有效期从二O一一年一月至二O一一年十二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