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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考勤工作的补充规定
浏览次数: 1507 日期: 2011-03-04 15:49 作者: 办公室

为加强我校考勤管理,进一步规范考勤管理程序,针对脱机指纹考勤过程中的一些问题,特作出以下补充规定:

1、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00、下午2:303:00)顺延15分钟内为打指纹上班时间,15分钟内无法打上指纹的,请在规定的上班时间顺延的20分钟内到督导室签到。

2、下班忘记打指纹的,下次上班20分钟内到督导室书面说明并有证明人。其它未及时说明情况又确属忘记的,需书面说明情况,并有院室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签字后方可认定。

3、上班忘记打指纹的,当日发现的,由本人说明情况、证明人证明、院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认定。其它情况的,须院室负责人签字、主管校领导签字、校长或书记审批后方可认定。

4、请假和出差:请假和出差的手续,按照学校《2009年岗位工资考勤规定》执行,请假批条和出差审批单原则上必须提前一天送交督导室,最迟在请假当日(连续请假的在第一天)送到督导室登记。

5、院室有临时工作安排而导致院室成员不得按时打指纹的,请各院室负责人在当天书面通知督导室,由督导室进行登记。

6、轮休问题:院室成员因加班确需补休或轮休的,1天之内的由院室负责人提前一天将轮休通知单交督导室登记;轮休2天的,轮休通知单必须在主管校领导签字后由院室负责人提前一天送到督导室登记;补休3天(含3天)以上的,轮休通知单必须在主管校领导签字并由校长(书记)审批后,再由院室负责人提前一天送到督导室登记。

7、指纹机无考勤记录且未按程序上交证明存档的将视为未出勤处理。

8、考勤统计每月一次,并张贴公布,同时接受学校纪委监管。

9、考勤结果与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直接挂钩,分值占5分。每迟到、早退1次扣0.2分,事假1天扣0.2分,病假1天扣0.1分,旷工1天扣1分,扣完5分为止。

 

附:请假(休假)审批单

 

                                       娄底广播电视大学

                                       20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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