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开放大学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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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电大开放教育学院工作规范
浏览次数: 1625 日期: 2012-05-22 15:36 作者: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为了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作风建设活动,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全面落实校党委《关于在全校深入开展“零失职、零差错、零容忍、创一流”活动的实施方案》,提升开放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水平,争创省级示范性分校,特制订本工作规范。

1.工作责任制:工作岗位教师对该岗位全部工作负责,分管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全部工作负责,院长对全院工作负责。

2.工作失误追究制:出现的工作失误,学院追究分管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责任,分管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追究岗位教师责任。

3.对上级电大的文件实行报告制:上级电大就有关工作以各种形式(纸质文档、电子文档、网络文档等)下达的文件(通知、通报、意见、规定、决定等),该项工作的责任人必须报告,商议后按要求落实该项工作,起草的文件须经审核后方可公布。

4.无纸化办公规定:提倡无纸化办公,在学校暂无网络办公系统的情况下,暂由“QQ校本部群”、“QQ教学群”和“QQ教务群”分别替代开放教育学院、全市电大系统的网络办公系统部分功能,学院教职工必须加入;发布的即时信息要求格式规范、内容准确、条理清楚,起草的文档须经审核后方可上传,对教学点的信息要辅之以电话告知,对本部的信息要辅之以黑板告示;“QQ教学群”和“QQ教务群”管理员要认真负责,督促每个教学点至少有一名工作人员加入并浏览群信息和共享文档,不提倡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不得用于闲聊。

5.重要活动的组织规定:与业务部门有关的上级的会议、检查、调研、评比、教研、总结等活动,与业务部门有关的全院、全校、全市等活动,其组织、安排、落实等,原则上由主要对口业务部门负责组织,并负责省校和学校主页的新闻报道,其它部门配合。

6.档案资料的交接和信息的核查登记制:由该项工作的组织方负责登记、签字,并负责保管接收的档案资料。

7.常规工作程序:常规工作要按照布置、检查、督促、总结的程序进行,要建立相应的记录表,某一过程出现的异常情况要详细记载,据此追责。

8.建立工作台账制:分别建立岗位工作、教学工作、学员管理工作台账,根据实际需要自行设计格式,详略得当。

9.首问负责制:严肃对待业务咨询,细致、耐心、认真答复,指导办事程序或业务流程。属本职业务范围的事项,如本人不能明确答复,可待核实清楚后,在约定的时段内回复,严禁回答含糊、或要求对方询问他人甚至上级电大。

10.教学点直管制:在落实招生、教学、学籍、考试、学生管理等各项工作时,对教学点实行与工作站同样的管理模式。

11.工作站、教学点工作人员接待规定:热情大方,服务周到。须用餐时,应及时报告,并按学校2012222日修订的《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原则上由接待的首个部门落实用餐,防止无人落实的现象发生。

12.月工作检查和计划提交时间规定:本月工作检查和下月工作计划,在无通知的情况下,个人于月末前4天向部门提交,部门、分管副院长和部门负责人于月末前3天向学院(电子邮箱396783743@qq.com)提交;有通知时,则按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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