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管理部门,各班主任老师:
由于本部学生拖欠学费,严重影响学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为做好欠费清缴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学生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各班主任老师将催缴欠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学生,并督促欠费学生缴纳欠费。
2、2012年春季及之前入学的欠费学生,必须于2013年9月22日前到学校财务室缴清欠费,并持缴款发票到班主任老师处登记。
3、2012年秋季入学的学生,必须于2013年9月30日前到学财务室缴清第二学年学费,并持缴款发票到班主任老师处报到。
4、逾期未缴清欠费、学费的,将根据《娄底广播电视大学学费收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作休学处理。
5、财务集中收费时间:2013年7月12~15日,9月16~22日。
特此通知。
娄底广播电视大学
2013.6.27